股票资金杠杆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就修订结算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09-21 13:08    点击次数:115

  为了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拟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明确能源中心可以对会员进行手续费减收股票资金杠杆,并规范会员向客户减收手续费的行为,具体内容为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第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段规定:“能源中心可以对会员应交纳的交易手续费进行减收股票资金杠杆,减收方案由能源中心另行制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会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能源中心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能源中心减收的交易手续费。”